第一百一十五章 学制与生育年龄 (第2/3页)
为现在小学的教材已经编完了,一共五年,现在旅顺已经有一个五十多人蒙学五年的班。小孩子七岁上学,五年小学毕业,十二岁,所以我们设一个中学,初中三年。毕业就是十五岁。因为医学院还是认为小孩子十四岁成亲有些早。所以只有中学毕业之后方能谈婚论嫁。”
高继冲请余老解释。
余老解释道:“我行医几十年,以往小孩子十三四岁成亲,十五六岁生第一胎。大人小孩如过鬼门关。大唐之初,为了鼓励婚育,所以有十六论婚嫁的律法。”
施睿静插了一句:“太宗下诏男二十,女十五。后玄宗下诏书男十五,女十三。”
余老点头道:“是的,前人以为女子十四有为人母之道,四十九绝生育之理;男子十六有为人父之道。六十四绝阳化之理。不过医家认为凡是并不绝对,这要看人的膳食营养。大唐开元盛世之后,百姓富庶,男女都有年过七旬生子的事情。所以术数之说并不可信。”
术数之说起源很早。是周易开始,以数算、辅以阴阳五行的生克制化的理论,来推测自然、社会、人事的一种学说。比如《太玄经》凡事以九数。之所以说女子四十九绝育,男子六十四绝精。就是取七七和八八的数而已。这也符合周易的卦划和卜算原则。
当然这种情况在古代是有一定代表性的,因为那个时候人类营养缺乏。也许有个别现象会超出这个范畴,但是作为一个国家来说。负责制定律法的人必须遵循普遍原则。
但是在这个本来是正确的统计下,衍生出来的术数理论却不可信。
“早婚当然有好处,大唐人口鼎盛远超过隋,即便现在历经战乱,中原人口也比那个时候要多。历朝都有女子十七不嫁者,择夫嫁之的律法。不过因为第一胎而母子双亡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医者父母心,实在有些不忍。”
施睿静问:“余老认为女子当何时嫁人为益。”
余老道:“古法我也不能太过违背,十六岁为益,年过二十不嫁,衙门和父母要劝嫁。年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