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噩梦 (第3/3页)
给顾行,而是道:“原则上我是需要盯着你的,不过涉及到你的隐私,还是算了。”
“希望你遵守节目规则,不要把节目的任何信息散布到网上,不然我吃挂落事小,你可是要赔偿违约金的。”
“谢谢。”若是被盯着,顾行还有些麻烦,毕竟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并不存在群星这一号人物。
好在罗哥一如既往地善解人意。
打开手机,不少推送和信息弹了出来。
其中不乏《心中的岛屿》即将开播的推送,看来陈胜男在宣传营销上面花了不少钱。
顾行没有理会这些信息,飞快地下载了一个谱曲软件,将《蓝莲花》的词曲写出来,然后打开著作权协会的网站,填写了个人资料以及银行卡信息,以群星的艺名注册好账号,将版权登记了上去。
这个世界的版权运营很完善,登记版权的时候有默认授权以及自行授权的选项,默认授权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自行向网站申请使用该歌曲,基于使用方式的不同支付不同档次的版权费用,最低的是商业引用,只需要支付固定一千元版权费,最高的是翻唱,需要支付百分之十的分成收入。
至于自行授权,自然是由著作人自行处理授权工作,好处是没那么死板,能够自己决定版权授予的价格。
毕竟很多时候,商业引用的价值远远高于一千元,而翻唱,除非独家授予,不然百分之十的分成收入又太高了。
当然,无论是默认授权还是自行授权,著作人都有收回版权的权利,只不过需要基于版权费用赔偿相应的违约金罢了。
所以通常圈内人都会选择自行授予,由经纪人去处理版权授予的琐碎小事,但是顾行没有经纪人,也没有把心力放在这种小事上面的想法,自然默认授权再合适不过了,也免得还要以群星的名义和节目组签订版权授予协议。
看着版权状态变为审核中,顾行舒了一口气。
和前世比起来,这个世界简直是原创人的天堂,不会有什么作品被别人翻唱红了,原作者却一分钱得不到,或者被人抄袭之后毫无办法,甚至被别人嘲讽的窘境。
在这样的版权政策下,只要作品足够优秀,一首好歌的版权足够吃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