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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动用法家手段,再建立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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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七章 动用法家手段,再建立奖励机制! (第2/3页)

气,暗想改造汉家文明果然是不容易的。

    “如今看来,果然指望民间百姓配合也不可能了,还是得动用朝廷的权力,强制执行!”

    “我们的百姓们还是只习惯当农民,只习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田,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去做出改变的,如今只能继续用权力逼着他们改变,让他们聪明起来主动起来,从只拥有弱势文化的人变成有强势文化的人,不再苟安。”

    因此,张贵在制策司对韩爌、袁可立、陈子壮这些人如此说了起来。

    “怎么强制执行?”

    袁可立问道。

    “立法!”

    张贵回了一句:“把义务教育写成律法,颁布下去,根据大明实际财力,先规定个汉人必须接受的教育年限,然后违背者,如果是官吏履行不当,则贬谪或革职;如果是父母不送其子女入学,则罚款或关押。”

    “以法家的手段,虽说能有立竿见影之效,但能否宽严并济,以免百姓过于反感,而徒增官民冲突?”

    袁可立这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做过多年的地方亲民官,比张贵更清楚治民光靠法治是不够的,也就在这时候问了这么一句。

    陈子壮则依据自己在翰林院多年阅览史料记载,跟着分析道:“是啊,昔日历朝历代皆以孝治天下,孩子对于父母,非仅仅是子女也,亦如同个人之私产。”

    “朝廷强行要求其让自己子女读书识字,变得聪明,并不一定是其愿,虽有望子成龙者,亦有保守者认为自己是什么样自己孩子就该是什么样,医者之子亦当从医,工匠之子亦当为工匠,否则就是背叛祖业,乱了自家安身立命的根本。”

    “故而,朝廷强行要求子女读书识字,对于许多百姓而言,相当于夺其私产,扰其家务族归。总之,就是会被认为扰民甚重!”

    韩爌这时道:“内阁已有言官上疏,参劾有地方官吏为考成计,强推全民之教育,而扰民甚重。陈阁部所言已经应验。”

    张贵听后点了点首:“诸位所言没错,但总不能因此,朝廷花钱准备了一桌子的饭,没人吃吧?”

    “百姓要视子女为私产,而朝廷要视汉家孩童为将来根基,这里面涉及到个人之私利当不当让渡于国家之利,孝当不当从于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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