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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西夏地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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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九章西夏地方军 (第3/3页)

县属于各地监军司所辖,属军管制度。

    依次可见夏国的监军司属于军政一体制度。

    同时每个监军司各辖兵额四万左右,有个别的甚至高达五万人,全国地方军共有五十万左右。

    而夏国的地方军兵制是多而杂,有党项的部落氏族兵,有用汉人甚至是其他民族所组建的外族兵。

    其两族兵制也各有不同。

    首先夏国实施的是全民皆兵制度,也就是说民就是兵,兵就是民。

    平常无战事时,只有党项人半耕牧,半军事,维持夏军的军事框架。

    只有在发现战争之后,夏国才会在民间征召,扩大军队规模。

    同时党项兵实施的是具有党项宗族血统的一种氏族征兵制度。

    氏族兵制的特性就是在党项宗族里依据部族为一个单位,一支部族地方武装就是一支军事力量。

    无论是战时征兵还是平时服兵役,都是采用以帐为依据(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而摊派兵役。

    男性龄至十五岁时称之为丁,就要开始接受服兵役的义务。

    夏制,男子年十五为丁,二丁取一人为正军。

    从接受服兵役的两丁中遴选录用一人划归为正军。

    再从兵役四丁里面调派两人跟随军队做苦力(杂徭),也称之为负担。

    由正军与负担联合构成的一个基层军事单位“抄”,也是西夏兵制组织中最小的一个单位。

    其中正军为战兵,丁为辅兵,负担为民夫。

    抄为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单位,一人为一抄,四丁为两抄。

    党项部族所有征调兵士均由其所在的宗族部落头领统辖。

    而党项军队编制则是彷北宋军制建立都、营、团、军四级编制。

    每一个监军司下辖四五个军,依次组成夏国的地方军事力量。

    每个监军司除了党项兵之外,亦有外族兵团。

    其中外族兵大部分都为汉人,这些汉军以往是由俘虏组建,后来直接以当地汉民组建,谓之撞令郎。

    这些撞令郎往往会作为前锋使用,在战争开始时负责发起第一轮冲锋,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党项羌氏族兵士的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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