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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城市交通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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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城市交通设计的依据 (第3/3页)

交通管理设施设计类标准是保障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有序、顺畅使用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数据服务质量规范》(GB/T 29101-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调频数据广播发布的道路交通信息》(GB/T 29102-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的交通信息》(GB/T 29103-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浮动车数据编码》(GB/T 29105-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交通状况描述》(GB/T 29107-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术语》(GB/T 29108-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无线电台发布的交通信息》(GB/T 29109-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蜂窝网络发布的交通信息》(GB/T 29111-2012)。

    一些地方城市还根据其具体情况制订了地方规范或标准,例如,交通管理设施设计类规范,如上海市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DBJ 08-39-199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交通组织规划与设计规程》、北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DB11/T 649-2009)等。

    5.交通控制设施设计类

    交通控制类设施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部分,是进行时间资源配置设计的重要内容,需要由相应标准和规范保证。交通控制设施设计类标准规范需要明确规定交通控制的实施条件、控制方法和相关控制参数、设备及其布设的要求等。目前我国此类标准规范或规程主要有以下几项。

    ●《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 527-2005);

    ●《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03);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 47-2002);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 14886-1994);

    ●《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 52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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