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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卡特夫”有着特定的附身对象,特恩斯只能将自己的意识转移到雪鹰身上,他的兄弟罗伯斯·黑脚,能够附身的对象是雪原负鼠,二者都是极为优秀的斥候和传信者。
前者拥有速度高度跟视力,后者拥有灵敏细小和嗅觉。
而经常被他们附身的动物,也会受到附身影响,产生一些变化,例如智力提升,习性改变以及寿命增加等等。
这样的动物也会更加适应“卡特夫”的附身,降低附身导致的对“卡特夫”的不利影响——曾经有过附身者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回到自己的身体,而忘记自己原本的身份是一个人类,结果彻底的成为了他或者她附身的动物,直到死去。
“卡特夫”在野人部族中享有一些优待,像是食物、交配权之类的,因为他们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不过据说在南方,那里的人将“卡特夫”视为怪物和异类,会将他们烧死。
十几天以前,附身雪鹰在高空看清林间空地上那个银甲少女时,特恩斯想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回到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冲过来把这个少女扒光。
不要误会,虽然后来他也看清那名金发少女的容貌,比部族里任何女人都美貌,但他最想要的是她身上那套铠甲。
虽然她看上去是那么的娇小(1米54),但只要打上几个孔,用长毛象坚韧的肉筋穿起来,那件胸甲就可以套在自己的胸口。她裙子上的甲片,也可以拆下来找“赫奥恩”部族的铁匠打造成上好的护臂跟护胫。
在极地冰原上,每一个“极地之子”都渴望拥有这样的金属装备。
(注:“极地之子”野人自称,在当地语系中,野人是带有污蔑性质的称呼)
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并庆幸自己当时其实离的很远,这名金毛少女不但拥有几名哪怕拥有鹰的视野也很难观测到的同伴,她自己本身的“能打程度”也非常可怕。
至少,哪怕“极地勇士”,冰原上最勇猛的战士,也做不到像她那样,用一把好像看不到的大宝剑(对他来说是单手剑的程度),咔咔咔咔咔咔的把包括长毛象、冰原狼、暗影豹这样的猛兽轻松切成碎块。
架在火上烤,还能吃掉要比她身体都多的烤肉……
这个能打又能吃的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通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这个金毛女人一共有四名同伴,其中那三个穿着白底蓝色斑块外套的人,他曾经附身雪鹰停靠在树枝上近距离观察过,这种外套近距离看很显眼,但不知道为什么从较远的距离,就是那么容易被忽略。
剩下的那个穿着翻毛大衣的少女,是一名比部族中长老和巫医还要厉害的施法者,至少不管长老也好,巫医也好,都没办法让野兽乖乖立在那里给他们动手动脚,但这个少女却能办到,被她控制住的野兽一直到死都不曾移动过。
特恩斯是狩猎队的头目,不过并不是所有“卡特夫”都能领到狩猎队或者侦查队,除了“卡特夫”外,特恩斯本身也是部族里有名的勇士,这才是他能当上头目的原因。
他的弟弟罗伯斯,在另外的队伍里就仅仅是“侦查员”的角色,这支队伍也不仅仅是狩猎队,如果爆发战争,还是精锐的作战小队,队长是一名“骸骨部族”的骸骨领主。
“骸骨部族”以前有食人的习俗,因为常年的战争,“极地之民”栖息地的急剧减少,他们改掉了这个习俗,不过仍旧是“极地之民”中少数几个作风最为野蛮的部族之一,但他们的部族勇士“骸骨领主”战斗力也的确强大,所以多数都充当各个小队的领导者。
特恩斯通知了弟弟罗伯斯所在的小队,因为食物日益缺乏,所以他们冒险穿越了死亡之地,来到靠近东部海岸的猎场里狩猎。
在冰原上也不用担心食物的储存和运输问题,打到的猎物放在雪地里半天就冻的硬实,简单处理一下,存上几年也不会腐坏,“极地之民”也早就有驯养大角鹿和使用雪橇的历史。只要不碰上死亡之地的那些死人骨头,他们半个月就可以穿越大半个冰原,回到位于西海岸的营地。
两个小队加起来约有50人,有两人出了意外,一个在狩猎的时候被冰原狼叼走,一个在守夜的时候被暗影豹偷袭,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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