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初次较量 (第2/3页)
始终满带笑容,这哪是来接受审讯,简直就是来串门聊天!”
对于这个结果,于心远并没有感到特别意外。“不见棺材不掉泪!”他对国庆说:“这样,你先按照刑法第187条,以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拘押他;重要外宾死在县委招待所,他这个所长逃不了干系的,名正言顺。这样会给我们深挖证据留下更多时间。同时,依法提取他的全部指纹,血型。”
2
当国庆将涉嫌渎职罪的拘押单放在宋开顺面前时,宋开顺无奈的苦笑笑,说了声:“唉,活该我当替死鬼!”然后轻轻长叹一声,“成者为王败者寇、反攻倒算报私仇!”
别人可能没听懂,但国庆知道,这是宋开顺暗示于心远借机整他,报当年“**”期间他告发于心远和鲁思侠的一箭之仇。
这是宋开顺想把水搅浑!国庆心里暗暗思忖,“**”刚刚结束,党内认识尚未完全统一,“**”期间靠造反起家的各类干部还未及时清除,甚至不少还在各级领导岗位上,这个派系斗争的余毒依然存在。宋开顺这么说,就可能误导很多人,对下一步办案造成极大干扰,这一手看是轻描淡写,但骨子里却暗藏玄机。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宋开顺这个人真的不简单!
国庆正色说:“宋开顺,今天拘捕你是按照新刑法,追究你的渎职责任,你不要胡说八道!”
宋开顺自作轻松地笑了:“小同志,我也略懂法律。追究我渎职,应该是由纪委或检察院负责调查,让你们公安局、尤其是你们行署下来的重案组调查,是不是有的小题大作了?”
国庆一时竟无语可对。
宋开顺一副理解宽容的样子:“小同志,这不怨你们,要怪也只能怪我工作不慎。麻烦你们暂时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母亲好吗?她年纪大了,我怕她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国庆回答道:“按照法律,拘押超过24小时,就必须通知家属。”
宋开顺一脸恳求:“能不能网开一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