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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受理破产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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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 受理破产裁定!! (第2/3页)

未有的大动荡。究竟哪一家法院会成为日钢破产宣告的第一家法院。如果破产管辖法院出现了混乱的话,那么即使日钢后期想要进行重整,都很麻烦,几乎无法改变被解体的命运。

    东京高等裁判所自然也是关注到了日钢的公告。这一位位大法官立刻召集了会议,进行紧急研究,他们也没有想到会有这种情况的发生。

    自然,这些大法官们都留意到了跨境破产的效力问题。在大法官之间,形成了两派意见。一派是强硬派,认为东洋的司法节奏不应该受到海外法院的影响。持强硬态度的大法官们认为,东京高等裁判所在目前情况下,应当对日钢的海外资产发出临时命令,将资产进行查封,将查封的权利首先控制在东洋的法院之下,随后再根据审理的节奏,是否决定进行宣布破产。

    简单而言,强硬派的做法就是先查封,然后再慢慢审案件。

    另一派则是速战派。持速战的观点的法官,则是采取偏实用主义的立场。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裁判所别无选择,只能够抢先一步宣布破产。如果东洋法院这边再继续拖下去,那么日后东洋的法院命令与海外法院的命令产生抵触时,会产生及其复杂的跨国司法问题,这对于解决日钢的问题,只会是难上加难。

    简单而言,速战派法官的观点就是承认海外法院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东洋的司法系统,在此前提下,采取最优的决策步伐。

    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法官会议——最终,速战派的观点,成为了大多数法官的观点。他们都一致同意,不如率先宣布破产程序开始。

    如果再拖下去,麻烦将会很大。

    东京高等裁判所的大法官们,几乎就是在按照北原预先设定的剧本上演。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北原说的裁判所会在两个星期内作出破产开始决定的话,是呓语。但是,现在这看起来不可能实现的状况,正在一步一步地实现。

    东京高等裁判所在内部会议决定之后,就迅速行动起来。尽管,自破产申请开始以来,就有各种势力在企图影响日钢案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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