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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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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章 善意取得 (第3/3页)



    【即无处分权人,将东西卖给了不知情的买主,只要价格正常,买主就能成为合法的所有权人。举例而言,你将一台手提电脑借给了朋友。朋友随后将该电脑转卖给了其他人。如果其他人就这台电脑支付的价格是合理的,那么他人就能够成为你这台手提电脑的合法所有权人,你将无法追回这台电脑】

    “善……善意取得制度?”志贺有些不可置信地说道,“这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简单来说——”北原说道,“即便工厂里的生产设备是你的,但只要银行完成了抵押手续的登记,抵押权也是有效的。”

    “什么?!”志贺听到北原这么说,几乎呆在了原地。

    目前日钢欠他的债务,主要就是钢材的待结算款项,还有要求偿还的设备投资款。

    如果说,自己对日钢车间投资,将成为银行的抵押品话,那么这个损失就近乎无法挽回。想想看,钢铁行业的一条生产线动辄就是上千万円起步。这么庞大的投资,最后都白白地变成了银行的抵押物,志贺根本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法律……法律怎么会这样规定?!”志贺的神情已经有些恍惚,“那些生产设备……是……是都要不回来了吗?”

    大厅内,众人一时之间陷入了沉默。

    是的,按照银行的速度,恐怕大部分的工厂资产的抵押登记都在进行处理。

    派出那么多的律师、会计师,这些人不是吃白饭的。

    估计早就以最快的速度将资产进行编号登记,然后开始在市役所办理抵押手续了。

    工会愤怒到要进行罢工的地步,估计也是看到事情无法挽回。

    所以才做出这么激烈的反应。

    如果是这样一来的话,那么车间承包商的债权怎么办。

    要知道,银行的抵押权可谓是债权中的最优先级。

    在法律上,几乎是无法与银行抗争的。

    抵押一旦设立,以志贺为代表的车间承包商债权追回的可能性是——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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