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章 半生劫00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2章 半生劫002 (第2/3页)



    不愧是理工男,够直接!那姑奶奶也不客气了。

    秦月一脚踢向他的裆部跑了出来。

    秦月不想再求别人,看人脸色,增加彼此的负担。

    刘晓给她打了两千块,她还要发动学校募捐,秦月拒绝了。

    且不说发动学校募捐会捐到多少,以后欠了大家那么多,心里上也承受不了。

    秦月无眠了两个晚上,最后半夜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以身相许。只要是四十岁以下身心健康的正常成年男人即可。条件是能帮助自己救治母亲。

    古代就有女子以身相许救母亲的故事,秦月想起自己曾经耻笑过这种行为,认为是软弱无耻的表现,那时候,自己不识愁滋味。

    其实很多人的婚姻,也不是因为爱,是各取所需,只是道德舆论并不关注这些,他们更重视传统和伦理习惯。

    面对亲人的那种无助和自己的一无所有,这的确也是一种办法。

    毕竟,秦月觉得自己的容貌和教育程度,也是一种资本,目前唯一的资本。

    秦月接了很多回复,有调戏的,有真心严肃询问的。

    一个网名叫严冬的人,私聊秦月,问她是否能答应做别人三年的生活伴侣,不必以身相许,就是三年而已。

    如果她愿意,有人会给秦月的母亲找到毕医生,并且承担所有的费用。

    秦月立即同意了。

    严冬问她:“你知道生活伴侣是做什么吗?”

    “知道。”秦月当然知道。她又不是小孩子,更不是不涉世事的小女孩。

    然而那又怎样,有的人道貌岸然,背地里却做很多龌龊的事情。

    “他会是我的初恋。”秦月说。

    严冬笑了:“你这句话,我会转达。”

    网上有人骂她是在出卖自己的肉体,和小姐一样,没有尊严,伤风败俗。

    尊严,是对那些衣食无忧的人说的,一个人如果连活着都没有保障,还有什么资格谈尊严。秦月想。

    秦月也没觉得自己这种行为是伤风败俗。我用自己交换我需要的东西,我只是说了出来,有多少人做着和我一样的事情,只是不说而已。身体是我自己的,不偷不抢,又不违法,只要是自己愿意做的,就不丢人。

    秦月上大学的这段时间,从没谈过恋爱。 能救自己的母亲,陪伴一个男人三年,也值得。

    那个人,秦月并没有看清。

    她从门缝里看到他的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