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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我们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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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2章 我们一定会! (第2/3页)

方案脱颖而出。

    以蓝源公司为主,洛克马公司、诺斯罗普公司和德拉普公司联合组成的“国家队”,它们的方案就是联邦上次载人登月设备的……升级版。

    星际探索技术公司自己的“登月-星际飞船”。

    航天圈以外鲜为人知的dyorgics公司联合一批欧美航天企业组成的“小企业队”,它们的方案是“基地”方案,地盘很低,开门之后两步就能下到月面,基本不用爬上爬下。

    但是最终选拔,它最先出局。

    然后“国家队”方案最成熟,集各家所长,很快就能研制成功并制造出来,只要sls火箭完成了,马上就可以执行载人登月任务。

    只不过当时联邦考虑自己“不着急”登月,所以选了星际探索公司的“星际飞船”,因为一旦这个技术突破,那么肯定可以带动一系列的技术升级。

    经过评估,联邦宇航局正式宣布星际探索公司成为阿尔忒弥斯登月计划中唯一的一家登月舱承包商,独自获得28.9亿的固定额度合同。

    固定额度合同的意思是说原则上……不再追加费用。

    但联邦历史上的项目就没有不追加费用的,sls火箭都追加好几次了。

    然后,宇航局的做法招来了非议。

    众议院科技委员会主席直接表态,对联邦宇航局选择星际探索公司表示失望,且强调载人登月级别的任务应保有必要的备份。

    联邦“深空探测联盟”对开标结果表示礼节性祝贺,却只字未提中标的星际探索公司。

    参议院商务委员会更是以24比4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修正案,勒令联邦宇航局在30天内再选一家登月舱承包商,并在未来数年内增加累积拨款100亿联邦币。

    有这些“公正”的大佬站台,两家落标方对招标结果公开表示质疑,并进行申诉!

    两家落标方在采购申诉期,压线向“联邦政府问责办公室”提交了长达175页的申诉申请。

    申诉点是联邦宇航局对方案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不当评估,且没有留给另外两家适应性修改报价和标书的机会。

    随后,联邦宇航局就迫于压力暂停合同执行。

    但是走了几个月“公正程序”之后,政府问责办公室还是否决了抗议,判决星际探索公司的中标合法的,蓝源公司的申诉被驳回。

    但蓝源公司的司法部门就是不服输,一纸起诉书把联邦宇航局告上了联邦索赔法院!

    要求对联邦宇航局采购登月着陆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处理,以“恢复公平,促进竞争,确保联邦安全重返月球”。

    实际上星际探索公司的“登月-星际飞船”方案确实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尽管“星际飞船”有150吨的近地轨道运载能力,但是由于其采取两级构型,高度达到50米,并且有100吨的自重,执行高轨任务的死重很大,运力损失也会很大。

    单次“星际飞船”奔月的话,能不能进入月球轨道都存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星际探索公司在竞标方案中表示,“星际飞船”可以在1周内向近地轨道连续密集发射多达16次,将所有“星际飞船”的剩余燃料都在轨加注到1枚“星际飞船”的贮箱内。

    然后这枚“星际飞船”就可以……轻松的实现奔月和登月任务了。

    低温推进剂在地球轨道上受太阳照射会迅速蒸发,并且星际探索公司目前没有掌握这个技术,甚至星际飞船都没有入轨飞行过,这种载人登月模式无疑存在极大的风险。

    而且落在月面上的“星际飞船”舱门距离月表高达30米,不便于航天员进出,还需要配备电梯。

    实际上,联邦宇航局早期对“登月-星际飞船”的评价也不高,评估其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都只是……理论上可以接受而。

    然而面对紧缩的预算,“星际飞船”就显示出了卓越的优点。

    它不仅正在实实在在地进行分阶段技术验证,而且价格十分合(pian)理(yi),凭借理论上超高的重复使用能力,将使月球的商业化开发成为可能。

    但现在情况变了,如果大统领想要在大选之前完成载人登月为自己拉一波选票的话,那么就得把之前打掉的方案和得罪的合作商再请回来。

    尤其是蓝源的那个“国家队”方案,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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