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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原住民法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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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7章 《原住民法案》(下) (第2/3页)

区生活的千百年的诸多原住民没有死在病床上或家里,而是死在奴隶庄园、种植园、矿山和作坊的恶劣工作环境中。死在异国他乡的异教徒土地上,他们的存在在罪恶的资本家和大地主的财产目录仅仅被划了一笔就消失了。

    穿越众希望的规矩不是这种**裸的暴利导致的无序和混乱,这会最终传导到自己身上,不光是声名上的损失,还有效率地下和人力资源浪费的可能。对待原住民的心态和制度必须符合资本主义扩大市场和发展的需要还要在和原住民打交道的过程中实现投入产出比高于社会一般利润率的效益才行。既要名又要利的高要求简直就是同时实现朝贡贸易的影响力和殖民贸易的暴利而不出现赔本赚吆喝的情况或者血腥的资本原始积累,这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法律委员会几乎被这道指示搞得人人都想撞墙,最后还是**oss出面划了一条线,以拥有文字和国家为标准区分原住民,没有进入文明社会的原住民一律以土著待遇对待。不给外交待遇,视同无国籍人士予以驱逐出境,境外的一切交流和贸易行为只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予以支持和保护。而进入奴隶制国家的原住民则视为准邦交国,其在华国民享受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异国商旅待遇。

    已经并入帝国版图的新吞并区域的土著部落常住居民自动获得帝国zi you民的身份,一切待遇等同于境内未成年人(zi you民在权利和义务上基本和未成年人一样)。移民局的权利一下子大到没边的程度,ri韩辽金高五国的权贵虽然大多数获得了帝国公民的身份,部分高级的甚至中级的当中那些亲华派代表也获得了帝国的爵位,但是下层的民众就苦逼了,要想拿到帝国的zi you民身份都要排队摇号,更不要想得到可以当官的公民身份了。对待盟国的国民最多也就是zi you民的态度,那么对待土著的态度自然就普遍的视为更低一等的三等人了,也就是不会读写技能的境内土著,他们被称为开化民。

    即使是国外的贵族进入帝国境内也要自己矮三分,所对应的爵位和待遇基本等同于其本国的一半。能够让皇帝李浩亲自出面的外国贵宾人数寥寥无几,除了几个逆天的学者和盟国元首之外也就是那些亲华派的各个领域的杰出人才摇号等待召见了。反正土著级别的部落联盟酋长肯定是见不到皇帝的龙颜的。

    再怎么说不会汉语不会写汉字的土著肯定是不会给予公民待遇的,帝国境内的居民要想得到公民身份就要在zi you民的基础上通过公民考核,在纳税数额、文化水平、居住时间、工作xing质、社会生活表现等诸多领域达到帝国公民法的要求。这些内容早在建国的时候就有了,但是在穿越众决定吞并北方五国时才被广为人知。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当数百万的新开拓的领土上的居民渴望进入帝国,成为公民的时候,报纸等传媒才开始宣传十年前就颁布的这一法律和新颁布的《原住民法案》

    民法体系中有各种各样的关于界定国民身份和权利义务的条款和内容,其中对帝国境外的人来说,影响最大的还是属于帝国移民法和原住民法案。这两部法案中适用对象更多的还是后者。根据穿越众的估算,此时的全世界,既不属于文明(封建化)国家主体民族又进入石器时代文明的人类数量起码有1亿,其中三分之一在美洲,三分之一在非洲大陆、三分之一亚洲的边缘地域(北海道、巽他群岛东部、通古斯地区、无数文明不发达的在原始森林、高原、苔原、雪原、冰原上求生的苦逼民族)在这部法律的核心就是处理今后,帝国居民(不论是贵族还是公民还是zi you民还是开化民)对待境内外还未通过国民考试(掌握在帝国社会生存的常识、比如交通规则和钱币购买力等等、差不多和小学入学考差不多)的土著的交流、贸易、争端的管理和处置办法。

    这个法案已经颁布、帝国的和世界的4大等级就被确立下来,帝国的贵族和其他文明国家的高级贵族处于金字塔的顶端、中间力量就是帝国和其他文明国家的公民或中产阶级(其他国家则是富农、作坊主、军官和富商),底层就是数量庞大的文盲农户和zi you民(未成年的准公民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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