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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承包关税和富可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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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章 承包关税和富可敌国 (第2/3页)

批船舶货物从海外运到广州,再从广州运送全国各地。广州的舶货物从海外运到广州,再从广州运送全国各地。广州的舶货除了部分朝廷直接北运外,其余全部在广州贸易,形成广州巨大的舶货市场。中外商人在这舶货市场中获得高倍利润。1080年,宋朝廷正式修订了《广州市舶条》,并向全国推行。条文主要是关于海舶出入港的管理,征税的新规定,专卖专买的规定等。

    广州市舶贸易量最大的仍是阿拉伯,其次是苏门答腊岛和爪哇。

    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立市舶司。取而代之的市舶司贸易自然属于市场经济的民间为主体的非官方贸易了,从规模和进出口货物的种类丰富程度上自然要比以前大得多。

    宋代没有关于市舶制度的统一﹑完整的规定﹐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阅实”回港船舶﹔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sè﹐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

    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达四十二万缗左右。宋zhèng fu还通过出卖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兴国二年(977)﹐初置香药榷易署﹐当年获利三十万缗。掌握先进经验的穿越众自然会利用手中的‘赵守忠为代表的院外游说集团’的能量包买各个市舶司的收税权。穿越众自然不可能出价低于现有的税额来承买包税权,元祐四年的税收全部折算为现金的总额大约120万贯,这点钱在后世几千亿的关税总额面前只是毛毛雨而已。税收改革的范围自然要从土地税覆盖关税,以前落后的实物税征收方法改为现金税后自然会增加税额,所以加上一次xing包买10年的税收承诺和溢价部分,穿越众得到市舶司经营权的代价不过1500万贯。

    堆积如山的机械冲压的高品质足量黄铜钱然接受包税款的转运使惊得难以合上嘴巴。以前最多只见过负责转运的广州地区税款200万贯顶天了,这么多的铜钱全部都是崭新的元祐通宝,按照一贯5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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