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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我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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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章 我曾 (第2/3页)

的吧!

    想到这里,李聪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在商业上这么有天赋,连我家老子都想和你合作也就罢了,这怎么还有一身的艺术细菌呢?

    在商业这方面我比不过你也就算了,怎么在艺术的领域,我这个常年混迹娱乐圈的也比不上你呢?

    简直太可恶了!

    在知道王成还有这么一手之后,李聪就百分之百的可以确定,自己国民老公的位置保不住了。

    这年头有钱人多得是,有钱又年轻的也不算稀少。

    但是既有钱,又能写歌唱歌的,那就太稀少了。

    王成这是在干什么?这是把商人和艺术家两者结合到一起了啊!

    商人代表了财富,艺术家代表了文化和浪漫。

    一个又有钱又有文化,还十分浪漫的年轻人,试问哪个姑娘不喜欢?

    李聪觉得未来同辈的人在王成面前,连头都抬不起来。

    人家是艺术圈里面最有钱的,是财富圈里面最有层次和格调的,这怎么比?

    柳七强的直播间,也瞬间炸开了锅。

    “我勒个去啊,这谁啊?”

    “怎么就突然杀出来个程咬金?莫名其妙的就被震撼到了啊!”

    “这是哪里来的神仙小哥哥啊,好忧郁的嗓音,爱了爱了。”

    “这是哪家酒吧,求告知求偶遇。”

    柳七强看着直播间里的反应,面色一片铁青。

    今天可是他准备了很久,想让夕颜月好看的。

    结果现在倒好,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跑到突然出现的这个男人身上了。

    可即便愤怒,柳七强也不敢有多余的动作。

    因为李聪在旁边,而且还告诉他,刚才唱歌的那个男人,是他的朋友!

    当然说来说去,这其中最震撼的,当属跪坐在地上的夕颜月。

    其实就在王成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夕颜月就霍然抬头。

    作为曾经的音乐小天后,她的音乐素养是在场其他人不能比的。

    只是听了王成的第一句歌词,她就有一种预感,这将是一首非常好的歌曲。

    果不其然,那扣人心弦的旋律,精妙的细节处理,都诠释着这首歌曲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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