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七章:三姑纵火谋佳偶(三更) (第2/3页)
坚决不想要却又不能不要的东西。就好比老王家的儿子。人长的是不错。也‘挺’聪明。被当作酬劳推给救火者就麻烦了。
参加这次行动的都是男人,年青的男人。有家室的坚决不要,没家室的更加不要,好不容易有位义士想留着给自己的妹妹。却因为补偿问题不得不放弃。
没人要拉到,大家散伙不就完了。不行,规矩不能破。老王家儿子现在不是人,是大伙的酬劳,所以必须给他找个去处。这是义务。自己的劳动所得必须重视。
于是乎三姑幸福了。放火谋佳偶的故事广为流传。
最倒霉的自然是老王,一把将将自己烧了个‘精’光。抑郁之下离开村子,到别处谋生。
帮手和杀手有什么区别?天知道。这里的村子都这样。所以村长说不请帮手大家一致同意。说开会讨论更没有意见。
他们东一句,西一句讨论开来。完全忽视叶舟存在。在他们眼中叶舟已经失败,成了大伙的共有财产。
帮手,隔壁村……叶舟静静地听着围人的对话。“好神奇的一伙人!他们知道有修士怎么也不害怕?”诸多好奇,最不解的是他们口中的隔壁村。他们已经派人去请帮手,隔壁村真的在隔壁?
嚯,没一刻钟功夫叶舟周围聚集了四五百号人,各个年龄层都有。小到蹒跚学步的孩童,大到拄着拐杖艰难迈步的老人都来了。
全村总动员!场面好不热闹。这次会议持续了两个时辰,最终结束于一位妙龄‘女’子以自己的全部身家买了叶舟。
听到结果时叶舟大声叫喝:“我抗议,你们没权买卖我。快告诉我隔壁村在什么地方。”无缘无故自己没人卖了。还有王法吗?
当然没有,村民会议就是王法。村长和声说道:“小伙子,从你倒地的那一刻起你已经没有说话的权力。隔壁村就在隔壁。”他转身对购买叶舟的‘女’子说道:“翠儿,爹不能告诉他任何事,因为你已经没有东西给我们。”嘿,想让我们告诉他,你得拿东西出来‘交’换。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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