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三十二章内部矛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百三十二章内部矛盾 (第2/3页)

议会不但是国家的li-fa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hui推举的(一般是议hui多数dang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fa部门,又属于行zheng部门。

    也就是说,立fa权与行zheng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即产生议hui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即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hui而重新举行大选。

    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hui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就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hui制下,政fu(内ge)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dang(或执zheng联盟)组成,并对议hui负责。大不列颠国就是典型的议hui制国家。在议hui制下,zheng-dang-zhi实质上是主宰议hui政zhi的幕后之手,“议hui至上”实质是“执zheng-dang至上”。本日国在二zhan后快速发展时期是自民dang长期执zheng。亚洲成为四小long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zheng治模式:棒子国成为四小long是军仁统治时期、华夏的台岛地区则是蒋jie石、蒋jing国――戒――严时期,花园国则是家族长期统治,19-97年前的华夏的香港地区则是大不列颠国的殖民总督统-治。

    就算是三-权分立最成功的老美,如何解决三个部门之间的矛盾仍然间中出现阻碍。19-29年大萧条时期,罗si福上台颁布一系列fa令,并通过国hui-shou权取得老美总统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但老美lian邦却经常驳回一些fa令。结果19-35年1月最高fa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si福的《全国工ye复兴fa》违xian。

    同年一名失业工人试图利用《最低工zi法》来取得工资补偿时,被控方律师则直接指出该法an违反了老美xian法第1-4条修正案。罗si福为推行新zheng,于19-36年3月6日进行了“lu-bian谈话”,将矛头直指司fa部门,要求国会让他无限制增加最高fa院fa官的数目,间接将司fa部门置于行zheng部门管辖下。这就引起了全国范围的激烈讨论。后来联bang最高fa院判决的大fa官认为《最低工zi法》并无违xian。有人认为当时大fa官是为了保证三quan分立的政zhi格局而退让。

    大不列颠国的权-力分立跟老美的有很大程度的差异,主因是大不列颠国的政zhi现实跟其他地方的不同。大不列颠国的议hui由上、下yuan组成。

    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