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鲜血即荣耀(一) (第2/3页)
的魔力和无惧。
能够回归上帝的天国,死、已经显得,不再可怕!
在上帝的召唤下,他将领导圣战骑士们,去分享天堂中永恒的荣耀。
而在之前,哥德弗德要以手中的剑来捍卫信仰!以无愧上帝,无愧袍泽,无愧王室,无愧在风沙中猎猎作响的那面十字战旗!
鲜血――即荣耀!
从哥德弗德的语气,和他坚定不移的视线中,雷震天看得出,对方已怀有求死之心。
这大概就是古欧洲人所特有的骑士精神,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品格。
而这种男人精神层面的骑士精神,是贯穿在人类发展整个过程的。无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皆不出其外。
西方有骑士精神,华夏则有侠义道,我们效忠的是天,以天定的道德准则,竖起一杆‘替天行道’的大旗。
……
…………
………………
雷震天对布伦王子哥德弗德的了解,实际上并不多,但至少在此刻,哥德弗德得到了老雷的尊敬。单凭他那份用鲜血来捍卫荣耀的决绝……
“哥德弗德!相信我,今天你非但不会死,还会攻陷耶路撒冷,获得‘圣墓守护者’的称号!”
“这是一场信仰的碰撞,一场鲜血的狂欢!身为上帝的战士,今天、有我会在这里守护你,荣耀我主!――――”
紧盯着呼啸而来的马穆鲁克禁卫骑兵,不等哥德弗德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雷震天的视线锁定成了一条直线。
旋风斩发动!
不见其动,先闻其声!
呼呼――
在雷震天身后的十米之内,整个旋转路线中,留下了一片可怕的闪烁刃光。
就像一隈旋风,在飞速旋转的过程中,老雷清晰感觉到,血肉模糊的躯体,还有骆驼的残肢在他的脚下翻来滚去,四射飞溅的鲜血,几乎将他染成了一个血人!
大约五十个惊诧的马穆鲁克骆驼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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