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易九高”的来历 (第3/3页)
是不?出去了麻烦你到我家去一趟,我叫大学生帮我写了封信给我娘老子他们的,你帮我带给他们。”
田泽亮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藏住了那封我帮赵昌平写的信,出去的时候没有被搜身没收。昌哥在他出去后的第三天就收到了家里送来的新棉衣棉鞋内衣等等。当然少不了他提的最急切的钱。他家里一次性给他送了三千块生活费,这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烟抽有加菜吃还不用帮别人装槟榔。
以我的羁押期的观察来看,办案人员对于他们的办案对象——就是我们这些人员,多数是秉持一种教育的态度,以办我的案子的王警官的话说:“我们也不希望接到要出警的电话,我们也想每天上班就是在办公室看看报纸,喝喝茶,下班了能准时下班,接孩子回家。周末的时候能够去逛逛街。这样社会安宁你说多好?可是你看啊,我们一个小派出所,十几个人,从所长指导员到我们这些民警再到辅警保安,有哪一个是真的能做到准点上班下班的?周少青,就说你,从你被抓到你送到拘留所,几个人围着你转?那两个辅警,还有一个保安询问你做笔录取证联系你家里查你的同党报各种资料,你以为我们能正常休息?晚上还得巡逻,你觉得你是初犯,可能还觉得你做的是有道理。可是如果社会上的人都是你这样的想法,自己认为有道理能够做的就去做,完全不管有没有坏的影响,那还要法律做什么?你说那样是不是乱套了,你一个读了四年本科的人,就没想过你这样做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吗?就不说这么高的层面,你就没有一点点法律意识吗?你就不认为你当时所做事是犯法犯罪吗?如果人人都按自己想法随心所欲,那还要我们这些人干嘛?那还要执法机关干嘛?”这是后来我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王警官来看守所再次提审让我在逮捕文件上签字的那次接见时候对我说的。
我不知道王警官是不是对每一个他的办案对象都会说这些,但是那天的接见我明显感觉到他对我是教育大于惩戒。
“你的案子在我这边的程序就结束了,现在案卷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会对你提起公诉,案卷到法院了以后会有通知文书到这边来通知你什么时候开庭。开庭的时候有指定辩护律师,你也可以放弃,可以自我辩护。你的案情我是清楚的,你也放宽心,我估摸着你就是半年到八个月左右的样子,从你被抓的那天算起,你现在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都算你的刑期。时间说长也不长,在这段时间你真的要好好反省下自己,我是为你可惜,你这个是要记入档案的,以后的社会生活中都有不小影响,但是也没办法,以你自己的说法你是一个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你就该为你自己的行为负责。”王警官让我在逮捕文件上签了字递给我两包烟最后说了这些就离开了。
我在出狱后去了一趟派出所,当然不是为了去见谁或者感谢谁,我是去取我的证件和随身物品。
在那里见到了王警官,周末,他在上班。
田泽亮的办案民警来看守所提审的频率比较高,从田泽亮回到监室后不多的言语中了解到,他的办案民警一直努力的劝说被他伤害的人及家属,也在尽量的把他的案件的性质定性为正当防卫。最后应该算是比较圆满的解决了,田泽亮在羁押3个月左右以后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