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七哥。 (第3/3页)
方言,而且还不是一种,所以包贝基本听不懂舞池里传出来的一些兴奋的吆喝或者大喊大叫的意思。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目标说的是通用语。
脑中浮现一下目标任务的信息。中年人,三十五岁。长得慈眉善目,挺精神的、挺文艺范儿的一个家伙。可是有些奇葩的是,这人习惯脖子上挂一条金灿灿的链子,很不符合他的气质。
这人本名叫刘奇,外号七哥。属于一个近现代当权人物。在遗忘型号,这个七哥有一定的名气。他跟包贝一样,都是逃亡到星海的东朝仔。不过显然他比包贝早来了很多年。
在星圈里,最顶层的那些组织大人物一般都会被叫做爷,而一些组织内的风云领袖之类的都会被叫做哥。当然,不同的组织也有个别不同的。比如说包贝认识的王叔,他就是那种介乎于哥与爷之间的存在。在星海,他有一定名气,但地位并不够分,而比起那些‘哥’,他又资深很多,所以大家都管他叫王叔。
七哥,是一个名叫婆罗宗的掌权人物。宗也是一种组织的变相称呼,在星海有很多组织都喜欢给自己组织名字后边加上一个宗字。
这个婆罗宗在星海非常有名气,虽然不起黄昏差了一些,但在星海组织这个圈子里也是顶级的存在。包贝最近一个月以来,在电视上和一些消息渠道中听到有关于东朝组织中,最多的除了黄昏以外就是这个婆罗宗。
七哥,在婆罗宗里是一个掌权人物,但并不是风云人物。在星海基本没什么名气,只在组织内属于那种小头目的级别。
包贝知道,江爷能让自己来刺杀这么一个‘哥’级的人物已经很看得起自己了。至于一些电视中常常出现的风云人物死亡事件,基本与自己无缘,至少短时间内不太可能。那么重要的事情,必定是击之必杀,否则必定会打草惊蛇。作为星海黄昏的领袖,江爷是不可能那么轻易将此等大事交给自己一个小家伙的。此时的自己,在组织中,基本就属于那种白身都算不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