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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四章 权势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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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一十四章 权势熏天 (第1/3页)

    程越话音刚落,脱欢察儿顿时便倒抽一口冷气!

    蒙古自成吉思汗以来,诸事简明,一直遵循《大札撒》。窝阔台灭金后,金朝旧地依旧遵循金朝的《泰和律》,为方便管辖,蒙古便没有废除《泰和律》,而是将它与《大札撒》并行于世,但以《大札撒》为优先。

    元朝建立后,两套法律都被运用,遇到矛盾的地方就由断事官裁决。可以说,蒙古的法律建立得很不完善。而程越所抓住的一点,就是《大札撒》与《泰和律》不一样的地方。

    《泰和律》源于《唐律》,对诬告大臣的处罚相对较轻,而《大札撒》则不然,十分严厉直接。按道理说,大元应该优先遵从《大札撒》,但因为《大札撒》不够完备,所以近年来大元断事,基本上都遵从《泰和律》。

    程越却不管那一套,非要忽必烈按照《大札撒》来杀脱欢察儿,这其中的拿捏,的确是件很棘手的事情。

    忽必烈顿感头疼,这个程越,好生不讲道理!

    倘若都按《大札撒》来治国,朝政岂不要乱套了么?偏偏程越又说得义正辞严,忽必烈还真不好反驳他。

    一句话,谁让蒙古的法律乱糟糟的呢?被程越有机可乘也是活该!

    忽必烈刚要讲话,又觉不妥,担心自己被程越批驳得体无完肤,别人不敢,程越可不会客气!只好再次以目示意察必,让她出面应付程越。

    察必暗叹一声,开口道:“程越,你说的固然有些道理,但你也是知道的,朝中事务繁杂,那么多事情上若是尽数遵照《大札撒》,朝臣又有多少敢上书弹劾的呢?此例一开,后患无穷,你也要体谅朝廷。”

    程越马上抗声道:“大皇后,臣在高丽查金方庆案,一干诬告的大臣被臣尽数杀死,高丽朝野大悦,大汗也曾因此对臣多有夸奖,那时候,为何就说臣做得对?”

    察必立时为之语塞,苦笑一声,为难地看了一眼忽必烈。

    金方庆不过高丽一名大将而已,而程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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