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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彩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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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彩虹城 (第2/3页)

跟我这凡人女孩不同啊,你这第一次来,就比我强的多呢,最起码没有一声惊叫,我呀,得向你学习着点儿,不被繁华影响,不让帅哥小瞧!

    你看看,这大城市比咱们《浔雨》好太多了,要什么有什么,《异彩纷呈服装店》,《最是精品箱包店》,《时尚都市首饰店》,《情人媚美鲜花店》,一样样都是高档的大商店!

    该死的,为什么几个地方要开在一起,缺德带冒烟儿的,对女人也太要人命了吧,不行,不能待这里,快走,快走!

    仙子,你看哪,《金粉小中心公园》,它就是隔壁那王家金粉单位开的,这往北一条道,百分之八十,都是他们的生意,我走了几次,这这里幽静,瞧着修建的挺不错的,你好不容易第一次来,想不想跟我这里转一转?”

    艾雨知晶晶心痒难耐,想四处逛逛,可是这漂亮是漂亮,自己心思一点不在。“晶晶姐,我想先回《克莱》,歌舞大赛前,要再练习一下,”

    女孩听罢,满口哼道。“我的仙子,要人亲命啊,就你那十几个‘花魁姿势’,我闭着眼睛都会了,你还要反反复复的跳,要练习多少遍才高兴啊?

    这就是借口,你除了打扮漂漂亮亮,跟男人约会之外,就没有什么爱好吗,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你什么都不想看吗?

    有那个女孩子家,不喜欢逛街的啊,反正今天事情不多,香大人要领着丫头们转很久呢,对这里的情况要熟悉一下,要参观一下的,你跟我转转吧?”

    艾雨回想,自己爱好吗?

    可能就是‘肉’了,鲜红的,滴着油脂,滚熟的,好大肉块,尤其是带着骨头的筋,略是健美的肥肉,一口咬下,满足感自生!

    好吧,目前根本吃不起,不由得怀念大甘做的肉,那该多好?

    今日身逢大城市,却这一句话,无意间勾起了淡淡乡愁,原来除了会喂猪,自己这名不副实的仙女还做得了什么事情呢?

    走了一段路,觉得不大舒服。问题来源,在于脚上符合大城市美观时尚的高跟鞋上。“晶晶姐,我穿的鞋子,不适合逛街的,你都不穿,为什么要我穿呢?”

    女孩,得意道。“你自己还说呢,你穿着高跟鞋,跟我差不多高,长的那么的娇小,你怪谁呢?

    对啦,薇薇你知道她吧,她的身材比例是最好,人也很上进。咱们家主歌,主音,辅音,和音,主舞,伴舞,每一项都满分达标的,妙音就她一个。你再不好好妆点自己,可能要被她超过了,她可早就想当凤凰小队的花魁几百回了,你就不担心吗?

    还有啊,香大人不是硬性对你规定说,你除了睡觉,必须一直都得穿着吗,之前也没关系,你现在怎么有问题了呢?”

    仙子忧伤后,再解释道。“晶晶姐,之前你给我的,都是十公分的,这个,它不一样高呀,小香还给我弄了不少双,比她自己都多呢,要不你穿试试看,”

    晶晶,哈哈一笑。“仙子呀,不是我不帮你,是你的三五码数,我的三七码数的脚丫,根本穿不了呀!

    想想日子真快,眨眼你都来一年了啊,奇怪你的那个光说不长的身高,就微微钻出来一公分,比那灵芝,何首乌,千年人参,发育的还慢呢,香大人简直都急坏了!

    她为了让你这仙子,在人间更‘突出’一点,是绞尽脑汁,又怕人光看你的脚下,不看你的人,这就微微加高了两公分,应该没什么太大关系吧?”

    小仙子,一时间很苦恼的说。“差距只是两公分,可感觉完全不一样,十公分的话,我跑步飞快,没什么大变化,但这就不行,不知为什么?

    它看着挺贵的,我还生怕穿坏了,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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