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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返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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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6章 返淮 (第1/3页)

    大唐西北一侧与之接壤的地区,或东北一侧,受战争影响,战败国的一些人,沦为了奴隶,后来是丝绸之路的缘故,奴隶贸易盛行。

    其中最为有名的是这三种奴隶,昆仑奴,胡姬,高丽婢。

    昆仑奴,指的是肤色黝黑,头发卷翘的一类人,当时多来自印度,马来西亚,而不是非洲。

    胡姬,即,西域波斯女子,或唐北方的女子。

    高丽婢,则是东北方高丽国的女性,身上贴着“卑谦”的标签,当时那些人认为其尤为适合作婢女。

    奴隶的地位低于普通百姓,据说,大致等同于牛羊牲畜等等,这种现象在北方等地较为罕见,譬如,大唐的心脏——长安。

    与此相反,南方等地,其实也存在此等“贸易”。

    但大王为了保证自家血统的纯正性,以及,突出同民族的优越性等等,自然是不准本国有“对外奴隶贸易”现象的存在。

    在自家地盘上,使用本地奴仆那是正常的,使用外地奴仆,那也是证明自身实力的正常现象,然而,要是贩卖同族之人到外国,特别是女性,那可是大罪!

    明面如此,背地里总有人顶风作案。

    顶风吧,万一被发现,捉了实质性把柄在手中,那就是牵连甚广的罪项。

    不凑巧,万鹏就中招了。

    柳微跟芳草解释道:“万鹏利用自家渠道,帮岭南一个组织干了贩卖人口的买卖。”

    跟金家实力相比,万家本落了下风,如此一来,查实了罪证,更是抬不起头来。

    万鹏的下场。

    终究是蹦跶不了几日。

    此外,万家受到牵连,紧着顾凯芝也受到一些影响。

    最后的判决。

    马赛:杖七十,徒一年。

    仗打七十,其实,已经很重了,这是施刑,不是那种中途犯人不服,打几下让害怕,能够达到开花脆皮肠的程度。徒刑,就是吃一年的牢饭。

    记得《唐律》中,徒刑似是分三种,一年,一年半,两年,再严重的惩罚就是——流放。

    马赛的喉咙是真喊破了。

    救他出火盆的金琅,随后不久,离开了淮安。

    今年内,她是再也没见过金琅。

    此外,玉枝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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