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三十六章 在一起十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百三十六章 在一起十年。 (第2/3页)

,我逃出来躲着把孩子生下来的,孩子生下来之后,就找不到他人了。”

    也不知道跟着情人去哪里厮混去了。

    她是起诉到了法院,强制要求离婚的,什么东西都没有要。

    就是离婚的时候,他也只是派了律师前来,直接同意了离婚,没怎么费劲,对于那个孩子,他一句话都没有问过。

    在他心里面,一直认定那个孩子是沈铮的,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而且,他不爱这个女人了,她的孩子和他,似乎也没什么来往的必要。

    所以就这样把孩子丢给她了,自己带着情人,逍遥快活去了。

    那段时间,是郑洁最为艰难的,孤身一个人带着一个孩子,身上揣着几千块钱,从医院出来,住处都没有,孩子又小,她也不能马上工作,所以窘迫可见。

    最后硬是熬过来了,中国人传统的坐月子,她都没有坐过。

    照顾孩子,在网上找可以在网上做的兼职,有时候还会被骗,不过,总算是熬过了那段最为艰难的时期,孩子稍大了一点之后,她便把孩子寄在托儿所里请人照顾着,自己白天出去工作,傍晚回来的时候去把孩子接回来,第二天早上,再把孩子送过去。

    为了让孩子跟着她能够过得好一点,她拼命工作,不断学习,就是为了能够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多赚一点钱。

    等到哪一天回国,站在沈铮的跟前,也能有些底气。

    她不用靠男人,其实也可以过得很好。

    如沈铮说的那样,她的确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的,学习能力很强,而且做了母亲之后韧劲强大了很多,除了照看孩子,她都是一头扎进去书堆或者是网上学习教程,硬生生的,修完了一课又一课的商业课程。

    她有能力找到好一点的工作了,然后一路努力,升职加薪很快,总算是在美国站住了脚跟了。

    但是,五年过去了,她又回来了,不仅仅是因为对故土的怀念,更加的,是源自于心里面的一个执念,孩子的父亲是谁一直都没有一个定论,她怀着忐忑的心情,想要验证一下,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沈铮的。

    温凉听完之后,嘴里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面还是挺佩服这个女人的。

    虽然她浑身都是毛病,但是为母则刚,成了母亲之后,她真的是脱胎换骨了,活生生的,把一手烂牌,打成了好牌。

    无疑,不了解她的过去的人,都会觉得这个女人的奋斗史,是很励志的。

    现在又在顾寒时的公司里面任职,虽然算不上很高的职务,但是能在顾氏集团里坐上郑洁这个职位的人,年薪都是在百万算的,郑洁把她的人生搞砸了,又复兴了。

    这个女人,实在是能够折腾,但是,却又有很多女人所没有的韧劲。

    “郑小姐,撇开你和沈队长的恩怨不说,你的确是一个勇敢的女人!”温凉对人的赞赏从来都是很吝啬的,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不会奉承不会夸奖人的一个人。

    郑洁不是好人,但是至少,她还算得上是一个称职的母亲。

    虽然说,她一开始生下这个孩子,是有目的的,不过在这个过程之中,郑洁给那个孩子的爱,是无与伦比的。

    那个孩子,不幸又幸运。

    郑洁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做了母亲之后才明白自己前半辈子是多么荒唐,这个孩子,给了我新生。”

    说起孩子,郑洁脸上露出来的笑容,是慈祥温暖的。

    她是真爱这个孩子,不管这个孩子最后鉴定出来,到底是谁的孩子。

    她随口问了一句:“现在孩子是谁在帮你带着?”

    算起来,那个孩子也应该有五岁了,和顾景年,是差不多的年纪,顾景年还好,有疼爱他的奶奶和父亲,就算没有母亲,心理也很是健全,没有什么缺陷。

    可是这些年里,都是郑洁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现在,是不是和顾景年一般,如此快乐。

    “孩子现在跟着他外公外婆。”郑洁说起自己的父母,露出了很欣慰感恩的笑容:“回国之后,我第一个去找了我爸妈,在国外这么多年,其实期间也联系过家里的表亲,从他们那里断断续续知道老两口身体还好,过得也不错,所以也就放心了,但是总是要回家的,一回国便回去给爸妈认错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爸妈的气也消了,见还添了孙子,很开心,骂了我一顿之后,心结也就解开了。”

    其实当时父母威胁说不认她,是想要把她给留下。

    因为在两个老人的眼中,沈铮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婿,女儿跟着他,虽然不会有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但是日子会越来越好,沈铮那样的爷们,也不会让女儿吃苦。

    而那个蓄着长头发穿着破洞牛仔裤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什么劳什子画家,实在是上不了大雅之堂,老人一看就觉得这人不靠谱,觉得女儿跟着他走了,铁定是要受苦的。

    果不其然吧,现在后悔了。

    不过让老两口唯一安慰的一点就是,那个任性的女儿,总算是长大了,在那样的苦日子里也能一个人熬过来,还把孩子带这么大了,做了母亲,整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