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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零章 五音八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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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一零章 五音八音 (第3/3页)

长度比例。

    古籍上记载有详尽的五音定音方法:“......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

    意思即是说,取一根用来定音的竹管,长度定为八十一个单位,定为“宫音”的音高。然后,我们将其长去掉三分之一,也就是去掉八十一的三分之一,就得到五十四单位,定为“徵音”;将徵音的竹管长度之上增加徵音长度的三分之一,即五十四单位之上再加一十八个单位,得到七十二个单位,定为“商音”;再去掉商音的三分之一,即三分损,取七十二的三分之二,得四十八个单位单位,为“羽音”。再增加羽音四十八的三分之一,即三分益,取四十八再加一十六,得六十四个单位,为“角音”。

    三分损益之法,简言之,就是先定宫音,由宫音“三分之二”定五音最中间的徵音,徵音回过来定第二音商音,再由商音“三分损”定最后的羽音,最后由羽音“三分益”定出第四音角音。顺序其实是“宫,徵,商,羽,角”,每一个音都是在前一个顺序的音的基础之上进行“三分”,继而或“损”、或“益”而定。

    宫、商、角、徵、羽,就定为五音,为五个音阶;六律,定乐器的标准,指先圣时期就定下的音律。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

    某一位先圣就曾经说过:“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言归正传。

    由此可见,那一位老者点评熊氏箭术之道,可谓是一针见血!

    “五音不全”云云,指的自然不是熊氏五音弓的音阶或音律不全,而是说熊氏妄图以“五音弓”之器,证五音五行之道,难!

    器者,形也。器具,作用仅仅限于某一方面,如同熊氏将五音弓用于杀戮一般,这便是偏于局限了。

    “然后啊,前前主人好奇之下便私下请教,问了那一位老者。”小拘继续说道:“一力降十会!五音虽不全,又当如何破熊氏之音律?”

    “老者的回答非常妙,只说了这么一句:以杂音破音律。后来,那一位老者意兴阑珊,独自提前离开还感叹了两句,说什么可惜遍寻天下也找不到几个能用他那鱼杆之人,毕竟生而五音俱全之人原本就极为罕见,并且一旦错过试炼初醒的黄金时期便不再是一张可以任意涂画的白纸了......还说什么那小个子虽然五音俱全,天赋却也一般......”

    听到这里,吴星目瞪口呆,喃喃道:“我想我已经知道那一位童颜鹤发的老者是来自哪里了,巴蜀之地的溶洞.......那小个子虽然五音俱全,天赋却也一般,说的应该就是小土吧.......那一位老者,应该就是小土提及过的那个爷爷,同时也是瑶池底下冰川双器阵的封印者......看来我是生而五音俱全之人,所以才是七哥所说的那个什么龙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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