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卷 第九十六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卷 第九十六章: (第2/3页)

吴亚贤对该团伙涉及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

    2/6页

    放火、爆炸、非法采矿、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持有枪支、抽逃资金、偷税、包庇,致1名受害者死亡、13人不同程度受伤等10多个罪名大多给予否认或给出模棱两可的回答。

    (二)黑老大与马仔庭审现场“互咬”

    该案中庭审现场出现了黑老大与马仔“互咬”的现象。其中,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质证过程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仅公诉人提供的证人就多达32位。黑帮老大吴亚贤声称自己并不知情,整个事件都没有参与,自己没有指使手下吴日旺枪袭矿场。而行凶者吴日旺和其弟弟吴仔君则坚称是受老板指使。对枪杀案事件,吴日旺、吴仔君等6名涉案人员都供认不讳,马仔吴日旺直接将矛头指向老板吴亚贤,称是受到老板的电话指使。

    “我都不知道四角塘有矿场,与罗某也无冤无仇。”吴亚贤极力摆脱干系。随后,吴日旺的弟弟吴仔君就吴亚贤的辩解进行回击,“谁都知道吴亚贤经常暴力夺矿,雅塘镇四角塘的高岭土矿场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吴亚贤怎么可能不知道,”随即吴亚贤陷入沉默。

    (三)主犯吴亚贤通话记录被监控-

    对于行凶杀人问题,吴日旺在供述中称是在电话中接到吴亚贤的指使,才纠集人前去四角塘矿场行凶。对此,吴亚贤辩称事发当晚只打过一次电话给吴日旺,他与一名女性朋友正在湛江某酒店。当晚,还有一陌生手机号码曾持续给他打了23次电话,他始

    3/6页

    终不知道号码来源。电话问题也成为庭审的一个焦点。不过,随着公诉机关将涉案人员事发当晚前后的通话记录进行逐个宣读,争议随即停止。其中,吴亚贤与吴日旺当晚的部分通信内容,公诉机关还在庭审中进行了陈述,并且公示了采用高科技手段对两人声音的确认文件。控方显然是掌握本案的核心证据,让吴亚贤无法逃脱故意杀人的指控。

    三、判决结果

    本案经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团伙头目吴亚贤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抽逃出资、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等10多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110万元。吴亚贤的得力“马仔”之一——同案被告人吴日旺、吴日敷,被指控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1万元)和无期徒刑;被告人吴仔君则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3万元。其余18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年不等。仅判决书就长达近300页。

    被告人吴亚贤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